政府专职消防队招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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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九生 2019-03-07 12:21:48 转载
政府专职消防队招聘
为满足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,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,执行消防灭火救灾、抢险救援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招录对象和名额(共1人) 具备岗位条件的政府专职消防员1名。 二、招录任务 履行现役消防部队战士工作职能,担负灭火和抢险救灾等执勤任务。 三、招录条件 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品德良好,遵纪守法,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。 (二)应聘人员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(含中专)。 (三)年龄18至35周岁(应聘驾驶员年龄可适当放宽)。应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。 (四)身高165公分以上,身心健康,无传染性疾病。 (五)部队退伍兵优先,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;在地方无违法犯罪记录。 (六)在部队服役期间为业务骨干者或具有灭火救灾经验者,可适当放宽以上第(二)、(三)款的资格条件。 (八)无其他不适合从事灭火救援工作的情形。 四、招录程序和方法 1、报名地点:段屋乡政府专职消防队 3、报名方式:个人自愿现场报名,应聘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原件、相关资格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、半寸照片2张前来报名,填写《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》。联系人:刘军,联系电话:0797-6219836;18166073864(肖)。 4、资格审查:应聘人员经初步资格审查,经预选合格后,将以短信和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聘用考核。 五、工资待遇 1.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、绩效工资和津补贴组成,具体根据队员执勤时间、出警次数以及岗位贡献等相应确定。实习(试用)期内每月给予1800元工资,实习(试用)期间辞职、表现不佳被辞退的,无实习(试用)工资,实习(试用)期结束签订劳动合同后每月基本工资1800元、考勤工资500元、高危补助300元、合计2600元(工作期间包吃住);驾驶员岗位每月多发200元岗位补助。 2.签订劳动合同后,由单位统一购买养老保险、生育保险、工伤保险、医疗保险、住房公积金,个人部分由自己出。 3.按照《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及相关规定实施。
段屋乡政府专职消防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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