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护小农户土地承包权益,尊重农民意愿,不搞强迫命令!
信息发布者:梁九生 2019-03-11 20:20:46 转载
“要切实保护小农户土地承包权益,保护好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权益,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。”3月1日,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、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强调。
谈及如何保护好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权益问题时,韩俊表示,现在鼓励农民进城落户,很多地方出台了政策,吸引农民到城里落户。但是农民进城以后,你如果让他放弃承包土地、放弃他的宅基地,他同意不同意?我们做过很多调查,可以说绝大部分农民不同意、不愿意“双放弃”(放弃承包地、放弃宅基地)来换取城镇的户口。用农民的话讲,“家中有地,进退有据”。
为什么不能强制农民放弃土地来作为进城落户的先决条件呢?韩俊进一步表示,这是中央一直强调的,实际上道理是很浅显的,农村的承包土地和宅基地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,让农民带着土地权利进城成为新市民,是保护农民利益的需要,也是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需要。我们可以想一下,如果政策上说农民不放弃承包地、不放弃宅基地,你就不能进城落户,我们如果制定这样一个政策,是阻碍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政策,因为这样的话农民就不愿意进城落户了。
韩俊表示,现阶段农民进城落户定居,是否放弃承包的耕地、草地、林地和宅基地,必须完全尊重农民的意愿。中央也反复强调,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。当然,我们适应农民进城落户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需要,要赋予农民对承包地等更大的处置权,各地可以积极探索农民承包地的退出机制,允许在城镇有稳定的就业和定居的农户转出承包地。但是必须强调,要坚持依法、自愿、有偿的原则,绝对不能搞强迫命令。
国家统计局2月28日公布的《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》显示,去年全国的城镇率指标继续增长:2018年末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9.58%,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3.37%,分别比上一年提升了1.06、1.02个百分点。但从近几年数据对比来看,2015年末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比上一年提升了1.33个百分点,2016年、2017、2018年分别比上一年提升了1.25、1.17、1.06个百分点,整体呈现逐年放缓态势。
而进城落户让农民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土地和家宅。针对农民普遍关心的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是否会因进城落户被收回,去年10月10日,国家发改委网站在发布《关于督察<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>落实情况的通知》时,就再次强调,建立进城落户农民“三权”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。不得强行要求进城落户农民转让其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、宅基地使用权、集体收益分配权,或将其作为进城落户条件,给进城农户吃“定心丸”。
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显示,我国全国小农户数量占到农业经营主体98%以上,小农户从业人员占农业从业人员90%,小农户经营耕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70%。我国现在的农户有2.3亿户,户均经营规模7.8亩,经营耕地10亩以下的农户有2.1亿户。“人均不过一亩三分地,户均不过十亩田”,人多地少是基本国情农情,也是我国农业发展必须长期面对的现实。
在这次发布会上,韩俊还指出,“我们搞现代农业,不能让小农户掉队,要防止搞强制的土地流转,防止将土地等生产资料集中到少数人的手中,对广大小农户实行硬挤出,这样就会影响到他们的就业和生计,更要防止大量农民变成既没有办法转移就业又无地可种的无业农民。”农业农村部:土地流转不能片面求大求快
央广网北京3月1日消息(记者龙明洁)3月1日,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《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》发布会。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、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,要加强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规范管理和服务,土地流转不能片面地求大,也不能片面地求快,农业经营规模一定要适度。
韩俊指出,小农户要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,土地流转是一项重要工作。土地流转是必然趋势,但不是说规模越大越好,不能片面地求大,也不能片面地求快。因为在现有的农业机械化和生产技术水平下,土地经营规模超过适度标准以后,要雇劳动力,要投入大量的资金,要搞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,资金的压力、成本的压力是没有办法承受和化解的。
因此,韩俊强调,土地流转一定要强调适度,农业经营规模一定要适度。在实际工作中,一方面要防止土地经营规模过于细碎、过于细小,同时也要防止土地过度集中,人为“垒大户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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